首页 >综合 > > 正文

济南市各区县全面推动“规范化药房”建设工作 天天快消息

发布日期:2023-02-19 07:54:24 来源:爱济南客户端 分享

今年以来,济南市把“规范化药房”建设作为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安全的重要载体和抓手,全面推进,各区县积极行动,广泛动员,认真部署安排,“规范化药房”建设工作有序开展。

去年底,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卫健委联合印发《济南市“规范化药房”建设实施方案》,并展开试点。今年,专门针对省级医疗机构制定了工作指导文件,明确指导思想、目标任务、工作标准、方法步骤,在去年积极试点的基础上,全面铺开。


(资料图片)

章丘区以药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为契机,积极开展“规范化”药房建设试点工作,创新“制度化、标准化、信息化,规范化”药房建设新模式,统一制作公示牌,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、公布监督电话,接受社会公众和单位内部监督。落实药品使用单位责任,严格落实“五个必须”:必须公示医疗机构许可证和相关从业人员信息;必须建立符合《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》的管理制度;必须做到药品分类管理、标识齐全;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药品存储设备,确保药品按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;必须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,把好最后关口。

市中区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规范药品购进、储存、使用等环节的管理,改善药品使用环节存储条件,达到购进渠道合法、设施设备完善、规章制度健全、追溯体系完备、药品质量安全的目标。

平阴县将按照“分步实施、严格标准、注重实效”的工作原则,2023年全年完成95%的工作任务;同时,2023年9月底前,辖区所有医院务必完成“规范化药房”建设工作。

济阳区、天桥区分别部署“规范化药房”建设,并对药品使用单位的质量负责人开展法律法规培训,积极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,坚持一手抓监管、一手抓科普,在严监管、重打击、防风险的同时,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,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“规范化药房”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。

其他区县的“规范化药房”建设工作,正在按照“六有”有人员、有制度、有场所、有设备、有票据、有记录基本标准,以不同形式积极推进,并实施动态管理。

标签: 建设工作 医疗机构 质量安全 药品使用单位

Copyright ©  2015-2023 印度兽药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沪ICP备2022005074号-8   联系邮箱:58 55 97 3@qq.com